初中、高中的升学考试没把我们分开,文理科分班没把我们分开,就连他喜欢吃咸我喜欢吃甜,都没有把我们分开。
他逢人就向他们介绍我:“YOYO是我的铁杆兄弟。”我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接过他的话:“我是兄,他是弟。”然后他瞪我,我冲他吐舌头。
和大部分的男生女生一样,他的理科比我好,我文科比他好。所以上自习课的时候,他有时会和我的同桌换位子,我们在一起,小声地讨论功课。
如果我们坐在一起,下课之后,就会一起去食堂吃晚饭。我的食量比普通女生的大,他总是笑话我,问我要不要再来一个鸡腿。
我不喜欢吃青椒,吃饭之前总会都夹给他。他不喜欢吃蛋黄,于是每次我都会吃两个蛋黄,他吃两个蛋白。
我不再纠结于能不能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反正无论如何,至少对他来说,我是特别的。
这种特别,或许会成为他心间一根拔不掉的刺。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嘛,他看过了繁华和世间的种种美丽,绕了一大圈,才发现最想珍惜的人就在眼前。
浪子回头,暗恋成真。我总是翻来覆去地看,并且也相信,会有这样一天的到来。他笑着对我伸出手,说:“抱歉,让你等很久了吧。”
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他,和他最默契的人啊。
记得有一年冬天,我和爸妈不知因为什么事大吵了一架,一个人跑了出来,我身上只有两块钱硬币,哆哆嗦嗦地找到一部公用电话给他打了过去。他一接起来,我就开始哭,他一下子就听出是我的声音,他问清了地址,穿了一件羽绒服跑了出来。
当我看到高高大大的他喘着气跑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真的一点都不需要安慰了。路边有大叔在卖烤红薯,我挑了一个最小的,可是身上的钱还是不够,找他要,他出来得匆忙,也没有带钱,最后大叔看我们太可怜,又是学生,就只收了一块七毛钱。
我小心翼翼地把红薯分成两半,和他一人一半。然后我顾不得那么多,大口把红薯吃掉了。他看了我一眼,把自己的那一半默默递给了我。
我一下子又哭起来,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很狼狈地对他说谢谢。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朋友一生一起走。”
他是个很讲情义的人。我还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一起去书店租武侠小说来看,看完了可以兴奋地聊上一整个星期。他喜欢乔峰,因为他顶天立地,我喜欢段誉,因为他风流英俊。
不过后来,每次听别人提到“男人”这个词,我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永远都是乔峰。
我想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他就是那种,看起来有点吊儿郎当,但是关键时刻又十分靠得住的人。我一直相信,他会成长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其实想要向他表白的。
他提前半个月就开始张罗着要给我庆祝成人礼,还将以前球队的人找来,一起拍了一组大合照。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双限量版的球鞋,他说:“你穿37码,没错吧?”
相识以来,他每年都记得我的生日,给我准备礼物。印有乔丹头像的水杯、去泰山旅游带回来的珠子、玻璃做的透明地球仪、一整套《哈利·波特》、JanSport品牌的书包……他其实一直对我很好。
吃完长寿面,我们一大群人按照惯例去KTV唱歌。
大家起哄让我唱歌,可是我唱歌五音不全,很丢脸的。他发现了我的窘迫,走上前来点了一首陈奕迅的《最佳损友》,拉着我和他一起合唱。他从来不同女生一起唱歌的。
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保守直到永久别人如何明白透
……
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我转过头看他,他看着屏幕,察觉到我的目光,也转过头来,冲我笑。
我那满满都是紧张与期待的心,一下子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我握着话筒,如鲠在喉,吐不出,也咽不下去。于是,我只能沉默着听他唱完了整首歌。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吗?因为他而变得患得患失,因为他而觉得自己差劲到死,害怕被拒绝,害怕连普通朋友也没得做,害怕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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